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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当行为和其他社会行为的区别
2016-06-08     点击量:2769     来源:圣鑫典当
了解典当行业务概念,还需要将典当与一些其他常见的社会行为进行对比分析,能更形象的了解典当,更容易进行业务选择,也是行业人员本身应该弄清楚的基础。


典当与卖的区别:典当与卖最大的区别就是所有权是否转移。典当是当物临时占有权和临时控制权,当物的所有权还是你的,即使出现绝当,典当行也只有处分权,没有所有权,当物处理涉及的文本的签字还需要你亲自签。而卖就不同了,转移的是财产的所有权,基于所有权的占有权、使用权、收益权和处分权一并转移了,当你哪天想念你的财产时,即使你有钱也得看对方是否愿意卖给你了。在卖的过程中,你对买卖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通常是一次性的、不分阶段的,前提条件是对方付清价金;而典当在一定的当期内,你只转移当物的占有权或控制权,典当行并不享有对其使用、收益和处分的权利。
典当房产网络图

比如说你现在需要10万元周转,但你能动用的就只有一辆原价20万元的车,你有两种选择,一种选择是以15万元的价格(市价)把车卖给小李,那么在你和小李办理完手续,小李支付给你15万元后,车的所有权就转移给小李了,他可以自用,可以用车载人拉货获取收益,可以把车再卖给别人,这都与你无关。在你资金回流后,如果你还想把车买回来,那就需要你和小李谈价格了,很可能你就永远和你的车说拜拜了。另一种选择就是,你把车开进典当行,将车的占有权临时给典当行作为借款的担保,在签订一系列合同和办理相关手续后,典当行把10万元给你从而形成债权债务关系。典当行仅仅是获得你的爱车的临时控制权,典当行只负责保管,不能使用你的车,更不用说把你的车出租出去收取租金了,当然除非成为绝当品,否则典当行无权拍卖或者变卖你的爱车。在你有足够资金的时候,你就可以到典当行偿还当金本息及相关费用,赎回你的爱车,车的占有权自然又归你了。在这个过程中,你和典当行之间是一种典当关系,车和钱的交易行为是一种典当行为,你的汽车知识质押担当的标的物而已。


由此可见,典当与买卖在性质上是不一样的,典当是一种融资行为,属于商业性金融活动;而买卖是销售行为,属于一般性商业活动。因此只有在你确实不想继续使用某个财产了,你才会选择在二手市场变卖这个财产,但如果你仅仅是为了临时周转,那你就应该选择典当。


典当与典的区别:虽然典当与典只有一字之差,它们都是融资行为,其实却是不同的两个概念。典当的核心是当物的占有权转移,而典转移的则是当物的使用权和占有权,即出典人将当物交付承典人占有和使用,换取资金。在典期内,出典人使用资金不付利息,承典人使用标的不付租费。典期届满,出典人回赎,承典人便收回资金,归还典物;出典人不赎,承典人则获得典物,失去资金。这与典当先转移当物占有权,绝当后再转移标的所有权完全不同,而且,典当的当物通常是动产或者财产权利,典的标的则通常是不动产。


典当与抵押的区别:典当和抵押都可以用于借贷中的债权担保。然后典当最核心的标志是典当标的的占有权转移,而抵押则不转移抵押标的的占有权,即抵押人对作为债权担保的抵押物仍占有、使用和收益。在一定的抵押期内,抵押人无权处分抵押物,否则抵押权人有权干预和追索。债务届满期已受清偿,抵押权消失,债务届期未受清偿,抵押权人可通过一定途径和方式实现抵押权。这与典当转移典当标的的占有权,致使当户在当期内实际上已不能对其使用、收益和处分完全不同。


典当与普通质押区别:典当与普通质押都可以用于借贷中的债权担保。典当最核心的标志是当物的占有权转移,这一点与普通质押也完全相同,即二者都属于质押的范畴。然而依法学通说和国际惯例,世界各国和地区根据质押所使用的法规属性为标准,通常都将其划分为民事质、商事质和营业质三中类型。民事质指适用民法的质押,商事质指适用商法的质押,营业质指适用典当法的质押。民事质和商事质(有些国家统称为民事质)属于普通质押;而营业质专指典当,属于特殊质押。典当作为一种特殊质押,其最显著的标志在于质权人主体只能是依法成立典当机构,而普通质押中的质权人主体则可以是法律允许的任何个人或者组织。而且普通质押在质押设立、质押标的、质押合同、质权实现等方面也与典当存在许多差异,故二者显然属于质押中的不同类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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