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圣鑫动态 > 行业新闻
办理房产典当业务流程之绝当
2016-06-27     点击量:3916     来源:圣鑫典当
        典当期限届满5日内,当户既不赎当也不续当的行为,绝当标志着典当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解除。相关规定:
典当物品

        1、保管员对大宗当物或折当率较低的当物,当期届满,会发函或电话通知当户。


        2、当物估价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,按《典当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处理,也可以双方事先约定绝当后由典当行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。拍卖收入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本息后,剩余部分应当退还当户,不足部分向当户追索;估价金额不足3万元的,典当行可自行变卖或者折价处理,损溢自负。房产典当汽车典当:http://www.cdsxdd.com/

成都圣鑫典当行
  • 工商局

  • 诚信典当行

  • 信誉官网

  • 天眼查询

营业时间:09:00-17:30

咨询热线:028-86770217 手机:18980683077 QQ:994425102

公司地址:成都市青羊区万和路99号附2-3号 邮编:610041 网址:http://www.cdsxdd.com/

Copyright @ 2016 All Right Reserved 成都圣鑫典当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0201190号-1 技术支持:中联无限